1)第三十三章_和影帝隐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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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曲小说]

  “介于梁桐及其弟梁晖合伙抹黑我这件事,做以下公告——

  一:我想我有必要澄清一下丑闻内容,梁所爆料的图片中,豪车属于我的哥哥景博轩,即幻影传媒现任董事长兼执行总裁,那天我哥载我去学校,我在校门口下车后和他说了几句话,至于和老总吃饭,那天是去谈合作,事先不知道老板是个什么样的人,当天下午七点半去赴约,八点便发生不愉快,但并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发生,后来遇见熟人搭救才得以脱身,地点是四海酒楼三层竹筠阁,酒店监控可以作证。至于其他用来佐证我潜规则上位的图片,由第二三两点解释。

  二:我想大家都已经重新认识了我的身份,景奕贤和邵婧媛的女儿,当年的事无论对错,当事人已经离世,暂不做评价,所有人都知道景邵孕有二子,而这二子,就是我和哥哥景博轩,我想景博轩三个字不需要我再赘述,他的身价甚至已经超越当年我的父亲,无论是从能力和智力或者财力来看,我哥并不输于丑闻当中的任何一位老总,所以我有什么理由抛弃我哥去抱别人的大腿?潜规则上位一事,实在可笑。

  三:香港媒体七年前曾疯狂猜测过一件事,那就是娱乐大亨邵文笙遗产归属,但是并没有答案,今天我想我可以告诉大家,邵文笙是我外公,他去世的时候她的独生女儿邵婧媛即我母亲已经离世,其后妻得到他名下的两处房产和二百万美金,其余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均归于我和哥哥名下,2009年4月份我和哥哥在香港名公馆内面见委托律师,签署了所有财产移交文件,而当天,我哥哥放弃继承遗产,即所有遗产归属我名下,具体遗产处理,我保留发言。

  四:鉴于二三两点,我想我没必要靠潜规则上位来达到目标,从事表演行业,完全是出于热爱,就这一点,我已沟通过律师,将对梁桐以妨碍名誉罪发起诉讼。

  五:第一点所提的于某老板吃饭一事,当时是我个人接受邀请去洽谈工作,并无第三方知晓,而梁桐手中为何有照片,我想我有必要在法庭上说明。附加罪名还有一条,即其弟梁晖曾在我大一期间对我进行骚扰,具体原因不得而知,当时年纪小,不懂得用法律维权,而且觉得丢脸,没有想过留下证据,如果找到证据,将一并呈交法院处理。

  以上,景萱,2016年9月5日留。”

  这条公告在纸媒发出后两个小时由幻影传媒官博和景萱个人微博同时在网络上贴出,之后一个小时,转发量达到一万,次生转发逾十万,讨论量达到百万,话题盘踞热搜前三。

  这个时机选的很微妙,大众对景萱正处于一种同情状态,对她的同情会转化成包容,而这种包容提现在对她本身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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