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百二十七章 案情曲折_财色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怎么没有啊?可是条条路不通——”陈晓阳回答道

  村民们被抓之后,下林县检察院指控陈红烈等村民五人犯诽谤罪,

  法院判决认为,陈红烈等村民五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诽谤罪。陈红烈获刑两年,其他四人获刑一年。

  因不服法院的判决,陈红烈等人以“原审认定事实错误、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结果下林县法院作出重审判决,法院依然认为诽谤事实成立,但这一次的判决结果是陈红烈等人分别被加刑六个月。

  重审一审宣判后,村民陈红烈等人不服,以“本案属于自诉案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是程序违法,所反映问题真实,不构成诽谤罪”为由,再次向临江市中院提起了上诉。

  “临江市中院是么态度?”事情问到了这里,范亨倒是非常感兴趣了。

  陈晓阳对范亨说道,“临江中院作出裁定,认定下林县法院没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属于程序违法。并裁定撤销重审一审判决,将该案再次发回下林县法院重新审理。”

  “嗯,临江市院的裁定是没错儿的。”范亨点头肯定道。

  就在案件再次被发回重审时,有关媒对此进行了报道。

  有鉴于此,临江市有关部门成立了个关于此案的督察组。随后不久,下林县检察院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申请撤诉,陈红烈等村民相继被取保候审。

  此后多久。被关押在牢狱当中地五位村民地家属分别接到了司法机关要求他们给这五人提供担保地通知。但家属认为果有罪。就开庭审理。如果没罪。就先把案子给撤销。取保候审算怎么回事儿?

  下林县县委县政多次派人与五位村民家属沟通。希望他们同意先办取保候审。人放出来之后再讨论是否撤案。但此举被众家属们拒绝了。

  “那么后情况是怎样地?”范亨接着问道。

  “迫于形势。还是取保候审了。”陈晓阳有些无奈地回答道。

  其中一位村民地弟弟在林业局做副局长。见做他地工作不通关部门就找到了他弟弟。考虑很多因素。最后这位村民被取保出来。担保人是林业局。另外一名村民地儿子在教育局工作。他地担保人就是教育局。其他两名村民也是在亲戚地动员下。亲属才同意办理取保候审地。

  而陈红烈地担保人则是水利局原因是他有个妹夫在县里从事打井生意。水利局欠妹夫一笔钱。因此水利局就顺理成章地成了他地担保人。

  “这都是什么事情,荒唐!”范亨听到了这里,也不由得哼了一声。

  “总而言之,下林县方面为了尽快办好取保候审一事,几乎动员了他们的所有社会关系。”陈晓阳对范亨说道,“林业局、教育局、水利局等单位提供保证等于由外人

  请收藏:https://m.91bqg.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