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走错路_第76章_走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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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始终没把弹珠加满,直到有天终於忍无可忍,发布「圣旨」:「你明天就搬来。」

  陆洐之手里的葡萄喂到一半──还是剥好皮、去好籽的。「那最後一颗?」他瞥向餐桌上快满的瓶子。

  乔可南把他手里的葡萄吃了,哼哼道:「到我死为止,只要你没变心、没乱来,我咽气前就往里头搁。」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没啥天灾人祸,咱俩就凑一辈子了。

  不料在这应当感动万分的时刻里,陆洐之很煞风景地发挥了他律师的务实性格:「假如我先死怎办?」

  靠。「你死了就一了百了,还管这些死不带去的东西干什麽。」

  陆洐之表情很认真。「我怕我死不瞑目。」

  乔可南:「……」确实,按陆洐之的执念程度,若到死都没见这瓶子满,说不定真的会变成怨灵。

  他笑了笑。「那你到时再来找我吧,等我死的时候,我们就能一起投胎了。」

  这答案令陆洐之非常满意,他说:「好。」

  用一颗弹珠,换了乔可南的这一生和下一世,他觉得这交易……嗯,非常划算。

  至於阎王同不同意?他都能和佛祖谈条件了,阎王?哼,没在怕的。

  搬家毕竟无法说搬就搬,陆洐之还是花了半个月收拾,外加处理退租事宜。

  在气候正式转凉的同时,他入住了乔可南的房子,和他共躺一床。

  从此做为对方生命里对的人,在一条路上,相依并行,直到来世。

  可喜,可贺。

  《对的人·完》

  作家的话:

  完结了。

  很感谢大家在这段期间的支持,真的是除了感谢只有感谢XD想了很久要讲什麽,就决定落落长地提。(本来还想简洁地提呢……我傻了我)

  这篇故事开稿於,日期很清楚,因为我有纪录写作进度的习惯,那时正逢一些低潮,决定不顾一切写一篇自嗨的作品,也创下我个人出生以来最快速的纪录:一个月内写了十五万字,在2011的最後两天,把正篇初稿写完了。

  总算我的2011年托这一本的福,创作字数没太低落。

  初构思的时候我是打算双线并行,不是菊花黑,是孟平那条线(笑),不过我想名字都会想很~~久,最後决定暂且搁搁,搁到……算了,专情才是王道。

  这篇故事我最想写的部分是拳四郎跟出国行,其他我也写得很嗨啦XD尤其是肉,彻底发挥了我低级又猥琐的本性,我不写赤裸的男女床戏,第一我是女性神圣主义(啥),再来是我不喜欢器官代名词,要就乾脆一点用,不过我相信多数人不想在小说里看到阳○啊○茎啊,哎呀我可是超~爱的呢XD(根本是翻到字典上和性有关的词汇就兴奋半天的男高中生wwwwww)

  每次发表作品前都会兴奋和紧张交织,出过这麽多书,这份感觉始终不变,尤其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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