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千六百一十四章 亲临_明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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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只军队一个照面,叛军前阵步卒一瞬间,被恐怖的战斧割倒一片!

  嚎叫声,战马嘶鸣声响成一片,李卡儿紧紧贴服在马背之上,面前所有人都近在咫尺,甚至擦肩而过,带起一片腥风血雨。

  只一击,一营明骑击溃了叛军前阵,随着战马冲刺力量的衰竭,明军骑兵的速度也随之减慢,逐渐失去了冲击力。

  看起来,叛军在长期作战中,也总结出了一套对付大明铁骑的办法,让步兵当炮灰迟滞明骑。

  这一招虽十分残忍,却十分有效。

  “希律律!”

  李卡儿杀穿了敌阵,被一堵土墙挡住了去路,战马前蹄高高立起,他竟然又疯魔了起来,靠着力气远胜常人,竟然抓住了一支捅向自己的长矛,硬是一扯,对方不肯放手,结果反而被他整个人提了起来。

  那个可怜的叛军士卒后悔不跌,然而没等他叫出来,李卡儿猛地一拽,这个叛军士卒整个人也重重摔了出去,大口吐血。

  “杀!”

  大批明军骑兵在敌阵之中,聚拢了起来,也有的翻身下马,挥舞着大斧开始步战。一个个身材高大的北欧兵,手里挥舞着一柄又重又厚的战斧,一斧就是一个,粗壮的体魄让他们抵挡密集的攻击,而屹立不倒。

  身穿厚重的骑兵棉甲,里面还套着软甲,护住了要害更让他们有信心,就算被敌人刺中胸膛,在铠甲消解掉兵器的第一重冲击力后,软甲仍然能将兵器钳住,是否真的如此不得而知。

  但多数明军骑兵就是这么想的,这让他们冲击起来,根本就不想中枪弹中刀怎么办,一个人一旦忘命,所造成的破坏力便不可估计。

  而偏偏,他越是不要命,就越没受伤。

  李卡儿不知道这一战他杀了多少人,只知道他每杀一个人,胸中热血便高涨一分,叛军士兵望见他已感手足发软,这种残忍与暴戾,哪怕是在战场之上也足以叫人胆裂!

  他胸中憋着一口气,他要为白帅涨脸!

  这几个月来,白帅对他是真不错,可他除了那一口并不标准的汉话之外,没有任何可以回报的,或许,现在就是回报的时刻了,他需要建功立业,成为白帅麾下心腹爱将。

  他心中明白,这是他一生之中最难得的机遇,若是他得了白帅的信任而无建树,只怕很快就会被调离这个大有前途的骑兵旅。所以,要留在骑兵旅,就必须建立功劳,就必须以命相搏!

  “杀!”

  八尺长的战斧,全以生铁铸成,锋锐的斧头闪烁着金属光泽,这是水利机械反复锻造,打造而成的恐怖战争利器,一个战争史上的怪胎。

  可就是这件怪胎,重量却重得可怕,常人只怕连拿都成问题,这时李卡儿却挥舞着,见到人就砸,被砸中了兵器非磕飞了不可。砸不到人头,那就砸马头,别说叛军轻骑兵的马匹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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