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二章 钓鱼用香饵_大文道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洛水乃都城运河,环绕城墙也同时作为护城河。

  远离市井喧嚣的洛水河,看起来也更加的美艳,悠然流水,浅绿颜色,波光如娟。阳光下灿然闪烁,两岸赤杨与柳树间飞星溅沫,也难怪三国时那才高八斗的曹子建会在洛河边上心有所感,写出那辞采华美、情思绻缱、名动天下的《洛神赋》,甚至还凭借此赋以文力虚构出了真实存在的洛神!

  沿着河岸向上游奔着,一个时辰过去了,竟是没有看到任何的妖族痕迹,不免让人心情郁结。

  北宫伯玉是个性格比较急的家伙,忍不住嘟囔起来,道:“嘿!笨蛋!你说儒家的人是不是玩咱们呢?莫说这里有甚的妖族,就是连根儿妖怪的毛儿也没有啊!”。

  “着什么急啊!蠢货!”,杨文品鉴风景,眺望山川大河,头也不回的对北宫伯玉说道:“河妖喜欢在夜里活动,白天的时候日头太强盛,他们不能远离河边儿。咱们先找个地方休息休息,弄点吃的,养精蓄锐,然后再准备杀妖。”

  北宫伯玉撇了撇嘴,不吱声了。

  杨文说的很有道理,河妖极为不喜白天行动,白天的时候他们更喜欢在河里休憩,等日头过去,才出来寻猎。

  远古的时候,本来妖族与人族也算是同根并蒂,只是某一天,一个强大的妖王饿了,拿几个人族当点心吃,意外地发现吃人会让他的力量快速增长,从此,在妖族的血脉中便流淌着猎杀人类的本能。

  人族也不是吃素的,毕竟妖族不同于蛮族,妖族身上的皮毛、角质、甚至内脏、血液都是值钱的玩应儿。因而,哪怕是在没有货币出现以物易物的时代,也多用妖族身上的东西,更何况是如今。据说洛都城最负盛名的拍卖行,曾经拍卖出去三千万两白银天价的龙角,可见妖族身上利益多多。

  幸运的用石子儿猎杀了一只命运不逮的好白兔,完全没有愧疚心的杨某人相当麻利的给好白兔剥皮抽筋,用河水洗的干净。

  另外一边,北宫伯玉也不遑多让,很快就捡来不少干柴,升起了火,甚至还从怀里掏出一个装有盐巴的小瓷瓶儿,把杨文看的都发愣。

  扬了扬手中的小瓷瓶儿,北宫伯玉笑道:“老习惯了,没什么可好奇的,倒是你,堂堂的靠山王世子,我还以为你就是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平日里随随便便用金弹子打鸟雀的草包呢!没想到啊!”。

  干强盗的风餐露宿,寻常时候就地取食,带盐巴也就成为了一种必要的习惯与坚持。也多亏北宫伯玉的习惯,不然那淡而无味的兔肉,不知有多难吃呢。

  翻着白眼儿,杨文用削好的木棍将可怜的好兔子串好架在火堆上,席地而坐,道:“你要是跟我一样被逼着游走了大半个帝国,你也会有我这个能力的!人嘛,都是被逼出来

  请收藏:https://m.91bqg.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