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百零八章:几度春风_大秦之帝国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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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还没有到“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扞卫你说话的权利。”这一地步,但是无论吕哲还是一些法家门徒,他们都在竭尽所能地保证律法的神圣性。

  吕哲强调律法是依法治国,那当然是有他的理由。至于什么理由……(严打中,写出来会被**),

  法家门徒扞卫律法的严肃性和神圣性,这里就不得不唠叨一些了。

  法家门徒的根基在于律法,他们其实只重视国家肯定律法的庄严性,君王又能肯定律法的重要性,至于是法家中的哪一派其实是有点不在乎的。

  法家有“法”“术”“势”三大类别。

  法,所指的是一切依照已经书写并公示的律法条文来办事,只有已经成立的法律才是执法的根据。若是没有明文列出来的一些事情,无论那些事情是多么的破坏道德或是多么不堪,都不能构成犯罪事实。

  支持“法”治的代表人物不少,最为出名的却是商鞅,那是因为他在秦国变法成功,让秦国执行依法治国的国策。虽然说法治的过程中发生了很多令秦王室不愉快,乃至于可能会祸起萧墙的事情,可秦王室还是坚持了下来,也努力维持变法的成果,最终变强,强盛到一统天下。

  术,也是法家思想中的一部分,代表人物是申不害。这一派别的思想中心是,法律固然神圣,但是需要取得君王的全面支持,律法也应该倾向君王的爱好,某种程度上君王、乃至于是达官贵人都可以审时度势来选择性执法。

  法家的“术”那一派的思想是不是有点熟悉?不是讲什么“人在法上”,讲的是因为律法执行的是人,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执法,有更多的选择性……或者叫灵活性,既是所谓的以人法治,不是依法治人。

  势,在法家思想的观点中。它是将所有权威集中在君王手中,创造足够的威势来保证君王个人的庄严性,也就是说律法是不是强悍与君王的性格和执政都有关,君王足够贤明。律法的重要性越高,国家的法治也就更能得到实施。

  春秋各国大变法时期,卫鞅独好法家三门中的“法”,申不害主张“术”,慎到主张的是“势”。

  其实要是纵观法家三类思想。纵观同源都是围绕着法家的思想来进行,只是采取的方式有些不同,其中的“术”和“势”是围绕着君王来进行,独独“法”就是抛开一切只**而不顾其它。

  要是看历史的发展,自有秦一国之后,法家中的“法”就已经被抛弃,甚至是被认为是一种暴政,到了后面是“术”和“势”这两派思想发挥的时刻。

  “法”这一脉的思想之所以被抛弃,一切只因为“法”这一脉的法家因为出于需要,写出了几乎涵盖到方方面面的律法条文。列出来的刑法多到难以想象,无论是事实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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