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百零八章:民国爱情 14_快穿之我拿了女主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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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客人看她们的眼神似乎恨不得将她们马上扑倒,当然也有一些例外的,他们看舞女的眼神纯粹就是在看一些花瓶,不带任何其他情绪,他们来这个地方是因为谈生意,或是有他们自己的目的。

  这样的客人比较少。

  作为舞女,她们有很多种选择,可以仅仅只跳舞,不管其他的,也可以只要客人点陪客的女孩子时,跟着去包厢陪一会,喝喝酒,聊聊天什么的?

  听说,有的客人大方,一次就赏好几块大洋,一个月下来挣到的陪客小费就比她们光跳舞要挣得多。

  这样的快钱,谁不想挣?尤其是在巧月厅这种地方呆久了,人心易变,看多了这样繁华的灯红酒绿,谁会愿意回归普通辛苦的苦难日子?

  因此就算是挣够了钱,主动赎身离开的屈指可数。

  巧月厅已经是相当有规矩的地方了,只要你自己不愿意陪客,那么没人可以强制,哪怕是经理也不行!

  软娇娇虽然签了卖身契,但巧月厅做生意里就没有拉皮条这类,否则,原主上辈子成为第一名的台柱子后,也不会干干净净的被那人赎身回去了。

  那些只需要唱歌的台柱子们,挣得也多,不过排名末尾的也就六十大洋一月,只有前三名才拥有享受提成的资格。

  因此,为了挣更多的钱,不少人都选择了陪客,至于这陪客的过程中,会不会将自己搭进去,那就是他们自己选择的道路了。

  巧月厅不会主动拉皮条,但也不会干涉她们自己的选择。

  不少的姑娘在踏入这个歌厅后,就被那些纸醉金迷的繁华给迷花了眼,最后有不少人都选择出卖身体换钱,更有的,与原主一样成为了别人的姨太太。

  就是因为在这里开了眼界,看惯了有钱人的生活,自然不愿意再回归普通平凡人的日子。

  殊不知,这个年代的姨太太,和古时候没什么区别,都是需要看别人脸色过日子的。

  越是富贵人家,越是看不起她们这种从歌舞厅出来的女孩子们,哪怕是进了富贵人家又如何?

  只怕,生了孩子,孩子都要跟着她一样被人看不起。

  这天,又到凌晨两三点结束的时候了,软娇娇正准备回后台换衣服的时候,忽然迎面走来一个醉醺醺的男人,这年轻的男人看软娇娇的眼神,就像是看到了一块肥肉,眼睛都在冒绿光。

  原本就跌跌撞撞的脚步,忽然间坚定了,径直的朝她走来,软娇娇有心避开这个醉了的男人,她在这里也算是工作了三个月,见识了不少客人醉了之后的状态。

  一般只要不太过分,揩点小油经理是不会插手的,只有太过分了,他才会将打手叫进来将人请出去。

  毕竟,巧月厅开门迎客,要做生意的,只要不太过分,就算是经理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总不能把所有人都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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